
一、招聘岗位(劳务派遣制)

二、待遇
根据国家、天津市、学校以及研究院有关规定,提供工资、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。
三、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
(一)报名
1. 报名截止时间:2026年11月2日17:00。
2. 报名方式: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联系人邮箱,邮件标题请注明“应聘岗位+姓名”。
3. 联系人:郭老师;
联系电话:022-23509869;
电子邮箱:icpm@nankai.edu.cn。
(二)选聘
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“公开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,由学院非事业编制用工遴选小组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,候选人经学院审核通过并政审合格后,报学校审批。
(三)派遣
学校审批通过后,经相关单位公示无异议,方可录用,实行劳务派遣制。在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后派遣到岗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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